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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院校管理,由南京市应用技术学校申请,经研究,同意南京市应用技术学校租赁南京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大泉水208号)进行过渡办学,过渡期为两年。\n 特此公告。\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19年4月10日 \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4/t20190410_1505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