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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不见面办理公告

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n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全面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  一、办理时间\n  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2月3日起,受理失业登记、单位就业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业务。\n  二、办理方式\n  (一)失业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n  失业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m.mynj.cn:11097/)办理,或通过“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板块的“失业人员网上登记”、“灵活就业网上登记”功能办理。\n  (二)单位用工登记(录用备案)及相关业务\n  具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CA证书的用人单位,自行在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办理单位用工登记业务。\n  无CA证书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南京市单位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公章)照片和录用人员名册导盘文件,办理单位用工登记业务。\n  单位录用人员变更、续签业务,按正常业务材料准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照片及表格电子档(Excel格式)办理。\n  已就业登记未参保人员的就业登记删除,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单位用工登记删除记录单》照片办理。\n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n   2020年1月29日\n  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机构表\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1/t20200131_1783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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