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市各有关单位:\n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公布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30号)转发给你们,通过考核认定人员取得高级职称时间自2019年12月31日起算。\n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公布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结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30号)\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20年4月9日 \n \t\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5/t20200527_1888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