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翟毅斌等171名同志具备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_职称评审信息网-高级工程师评审

当前位置:官方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确认翟毅斌等171名同志具备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各区人社局:\n  按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按学科评审的要求,经审核、公示,同意南京市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认翟毅斌等171名同志具备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见附件)。上述人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6年10月23日起算。\n  附件:南京市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6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405.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