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n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初、中级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8〕26号)要求,现对全市各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目录进行更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n 附:各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专业目录(2019年度第一版•总第三版)\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9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6/t20190624_1573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