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职称评审信息网-高级工程师评审

当前位置:官方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n  各区人社局、工信局(工信办),各有关单位:\n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南京市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申报范围\n  我市符合《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职称办〔2019〕20号)申报受理范围的,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n  二、申报条件及政策\n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均不作要求。\n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n  采用网上申报、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员要按照评审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具体程序如下:1、申报人员于2019年8月30日前,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第一步:下载安装“我的南京”APP并完成实名注册;第二步: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index.jsp)进行职称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n  2、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可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递交市工信局职称办。\n  3、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职称办,纸质申报材料组成及要求见附件2。报送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7F25房间,电话025-68788764、68788760。(建议电话联系确认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n  4、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评审前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进行公示。\n  5、市工信局职称办按程序组织高评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及专业面试。\n  6、评审结果公示,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发文。\n  7、发放证书、返还申报材料。\n  四、有关注意事项\n  1、职称信息系统将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继续教育学时等信息进行后台核验,凡通过系统核验的,即可免于提交相应材料原件。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线提供相关材料,并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完成原件现场审核。\n  2、根据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可累计计算。网上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人资料对申报人员学时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系统校验不成功请联系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25-68788045、68788113)。\n  3、对于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通过“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标准由南京市高级经济师评委会执委会研究决定后报市职称办备案。\n  所提交的论文如能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n  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上传,并上传word版本论文。\n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其后取得的相关材料,不作为本次评审的有效材料。\n  5、需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公示日,并在线提交公示证明。\n  五、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工作\n  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请申报人员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将申报材料及时报送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称办,经南京市职称办抽查审核后,集中报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办。\n  六、收费标准\n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价费〔2017〕149号)的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400元/人、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人,共计500元/人。\n  附件1:《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n  附件2:申报材料组成及要求\n  附件3: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n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9年7月10日 \n  点击下载: 附件\n   \n  \t\n  \t\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7/t20190718_1599716.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