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各有关单位:\n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精神,今年我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进行换届和组建。各区、行业部门、有关单位应本着优化结构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由单位推荐(含个人自荐),产生新一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具体要求如下:\n 一、候选人员条件\n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细致,严谨规范,专业技术业绩突出,行业认可度较高,在职在岗且具备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n 2.熟悉相应系列中、高级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熟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范,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有评审经历者优先。\n 3.新推荐候选人员应不少于评委会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一。\n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n 1.\n 4月1日至4月17日,候选人下载“我的南京”应用程序,扫码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index.jsp),填报专家信息,同时拍照上传本人职称证书和由本单位推荐盖章的《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也可在系统中下载)。\n 2.\n 4月30日前,各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承办部门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审核专家信息,导出《评委推荐人员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职称办。各承办部门应针对行业特点、评审范围以及涉及的相关专业推荐候选人选。\n 3.\n 5月10日前,市职称办综合候选评审专家人选的年龄、层次、信用情况、专业水平、实践能力、行业分布、单位性质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人选。\n 联系电话:68788050、68788127\n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4房间\n 附件:\n 1.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n 2.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和组建承办部门\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20年3月27日 \n 文件解读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3/t20200330_1823150.html\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3/t20200330_1823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