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浦口区社保中心,市各有关单位:\n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n 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南\n 京 市 财 政 局 \n 2020年12月25日 \n 点击下载:苏人社发〔2020〕133号\n 文件解读链接:南京市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政策解读\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1/t20210115_2794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