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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

时间:2021-07-21 | 栏目:公示公告 | 点击: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0〕73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0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换工种的工勤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20年技师考评工种见附件1。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2016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破格申报条件

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往年技师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说明》要求(附件4),填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表》(附件5)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附件6),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附公示结果说明,填写《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人员名册表》(附件7)一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jsrcxxg.com/gkbFrontWeb/#/login),按要求填报更新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核。汇总纸质件《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人员名册表》、《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报所隶属的区或市工考部门审核。

(四)工考部门复核。区、市工考部门登录“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审核系统”(网址:https://www.jsrcxxg.com/gkbManagerWeb/#/login?redirect=%2FapplyWorkOrder),对所隶属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区工考部门汇总纸质件《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人员名册表》、《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定级中心(以下简称“市工考中心”)审核。市工考中心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工考办复核。

(五)技师选拔考试。各设区市人社局负责本地技师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考核人选。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退休年龄者,可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于人数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工种,由各设区市工考部门择优推荐,省人社厅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班。

(六)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省人社厅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省人社厅组织有关行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七)评审通过者,由省人社厅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任以及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八)技师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61号)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归并,请各单位按照归并后的工种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等级培训考核,协调安排时间。各区工考部门、市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推荐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突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材料真实、客观,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根据省人社厅工考办要求,今年起,实行网上报名,请主管部门核对系统内人员信息后,按要求进行申报。

六、部属驻宁事业单位及军队驻宁有关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市工考中心 联系电话:68788256

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16F76室


附件:

1. 2020年技师考评工种

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

3. 2020年技师申报材料

4.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说明

5.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表

6.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

7.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人员名册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点击下载:宁人社函〔2020〕73号

文件解读链接: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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