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_职称评审信息网-高级工程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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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时间:2021-04-28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n  1.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职称自主评审工作?\n  答:我市市属企业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n  2.我市企业职称自主评审的申报条件是什么?\n  答:我市企业申报职称自主评审需满足以下条件:\n  (一)企业已建立与专业技术资格挂钩的薪酬等绩效机制;\n  (二)企业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有专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n  (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低于500人;\n  (四)企业具备开评专业的评委人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n  3.我市企业申报职称自主评审的流程是什么?\n  答:企业自主申报、区(园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市职称办组织专家评估、市职称办发文确认企业名单。\n  企业申报职称自主评审的截止时间哪一天?\n  4.答:截止时间是2021年5月15日。\n  企业如何开展职称自主评审?\n  答:按照企业组建中级评审委员会、\n  评审委员会组织职称评审工作、发文确认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证书等程序进行。\n  文件链接:关于开展我市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4/t20210428_2899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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