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为深入贯彻《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做好《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宣传和启动工作,近日,市人社局举办了南京市博士后工作新政培训班,一并邀请省人社厅、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业务负责人进行相关授课和讲解。各区(园区)、全市博士后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和相关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n 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周中为南京地区9家2017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授牌。专技处处长陈平对博士后新政出台背景和意义做了详细阐述,就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和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做了动员部署,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说明。专技处工作人员对新政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和答疑。省人社厅有关业务负责人就全省博士后工作概况做了介绍,详细讲解了博士后进出站、在站管理和培养、各类博士后资助申报等工作要点。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就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情况向参会代表作了经验分享。参加培训的各区(园区)和部分企业代表还分组进行了讨论。\n \n \n 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代表表示受益匪浅,特别是各区(园区)对博士后工作新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升了对做好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参会企业对博士后政策和相关业务有了系统的掌握,提高了企业申报积极性。南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黄舒韬表示:“南京博士后资助政策有了质的突破,园区很多企业对设站的积极性和引进、培养博士后人才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经理表示:“博士后生活补贴对我行新招收的博士后来说是个重大利好,给博士后们有着很大的激励作用。”“本次政策培训内容实在,我们对企业博士后工作有了较全面的理解,后期公司将积极申请设站。”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如是说。\n 今年2月份出台的《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是紧密围绕创新名城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121”战略,落实“对标找差、争先进位”、“两落地、一融合”要求和推进产学研成果转化的创新之举。文件按照“四鼓励、两服务”(即鼓励企业建立博站平台、鼓励企业招收博士后人才、鼓励博士后留在企业工作、鼓励企业建设优秀博站和服务博站、服务博士后)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有力度的优惠扶持政策:如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60万元资助,优秀博站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博士后可享受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还可领取最高3600元租赁补贴等。这些政策将引导企业进一步吸引、留住和壮大博士后人才,强化博站平台作为企业与高校合作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博士后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生产力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