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今年社保缴费基数还未申报的用人单位需抓紧了,本月20日申报截止!!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各项社保待遇的享受,关乎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n 请还未申报的单位赶紧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单位办事区”按提示步骤操作完成申报。\n 用人单位若未按期申报社保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有关规定,按照参保人员上月实际缴费基数的110%调整。还不抓紧!,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