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2018年12月份,我支队对64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查,未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有56家,无法联系的有8家。\n 特此公示。\n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n 2019年1月19日 \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2/t20190219_1407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