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规范招用工行为的重要提醒_职称评审信息网-高级工程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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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规范招用工行为的重要提醒

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n  全市各用人单位、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n  按照各级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当前规范招用工行为作重要提醒如下: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依法依规实施招用工及职介行为,在组织开展用工招聘过程中不得有地域歧视,无论是否湖北籍人员,只要符合江苏省及南京市健康管理规定,通过“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核验为绿色码、体温检测正常的,均应一视同仁提供岗位推介与吸纳就业,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对于仅因对方系湖北籍人员就予辞退、拒绝其返岗或拒绝为其提供相应职介服务及有其他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市、区人社部门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n  为鼓励支持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包括湖北籍在内的务工人员、专业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对接服务,市委、市政府于2月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就明确了相关资助、补贴政策:我市企业新录用包括湖北籍在内的务工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含按有关规定需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发生的费用);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介包括湖北籍在内的务工人员在宁就业的,按200元/人享受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我市面向企业的社保费减免、稳岗返还、用工补助等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也均包括招用湖北籍员工在内,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系列网上招聘活动也都同等纳入湖北籍来宁务工人员求职登记。欢迎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和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行动,吸纳和推荐符合条件的湖北籍及全国各地来宁务工人员实现就业,并积极申报、充分享受上述政策与服务。\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20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3/t20200324_1818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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