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为加快推进信用南京建设,促进用人单位履行诚实守信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南京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2017〕166号)的要求,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用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参与信用评价的65536家用人单位的评价结果进行网上公示。\n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0月1日(七天)。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实名方式向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反映:\n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4楼\n 联系电话:86590980\n 附件:信用评价结果\n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n 2020年9月25日 \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9/t20200925_2417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