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南京兆荣木业有限公司:\n 本委员会受理候校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已按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按照社会信用登记信息地址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余兆荣邮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n 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n 二O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1/t20210121_2799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