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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现将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n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16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