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n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n 2019年1月22日 \n 点击下载: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n 文件解读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1/t20200120_1778546.html\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2/t20190212_1402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