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n 各有关单位:\n 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艺传承、技术交流、技能攻关等方面的带动辐射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5〕158号)和《关于建立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宁人社〔2013〕75号)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申报条件\n 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生产一线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技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南京市辖区内的企业、行业、技工院校以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载体创办。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大工匠(工匠)”、“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以及部、省、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等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n (一)领办人在申报的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带徒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n (二)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并具备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等。\n (三)有企业或行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技术改进及创新项目或技艺传承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n 二、工作程序\n (一)申请推荐。技能大师工作室由领办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属地行政区人社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局。\n (二)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评审,确定不超过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公示。\n (三)公布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文公布,予以经费资助,并授予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颁发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证书。\n 三、申报材料\n (一)《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n (二)申请报告。包括:工作室名称、基本条件、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领办人基本情况、所在单位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向等。\n (三)技能大师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n (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荣誉证书、个人专著、公开发表刊物、专利、技术成果等。\n 四、支持措施\n (一)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经费8万元,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基础建设、技术研发及培训学习等技能人才培养工作。\n (二)对入选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奖项的评选。\n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n 五、工作要求\n 1.创建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努力通过典型示范、高端引领,带动本单位整体技能水平提升,促进产业发展。\n 2.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须加盖申报推荐单位公章。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07470981@qq.com,文件相关附件请登录邮箱njrspx86@163.com下载,密码:rspx86)\n 联\n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董浩、庄立清 \n 联系电话:025-68788118\n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688室\n 附件: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南\n 京 市 财 政 局 \n 2021年3月15日 \n 点击下载:宁人社函〔2021〕41号\n 文件解读链接: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说明\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3/t20210329_2862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