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1 | 栏目:公示公告 | 点击:次
关于公布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5号)、《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宁人社〔2019〕13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的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置为1320元、1560元、2040元和2520元四个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
二、政府补贴标准
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的政府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标准的10%确定。
三、丧葬补助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2750元。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2019年10月31日
文件解读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5/t20200507_186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