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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实践与探索”省级

时间:2021-07-21 | 栏目:公示公告 | 点击:

关于举办“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实践与探索”省级高级研修班的函

省内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社会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总结交流医院社会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40号)精神,“医务社会工作的实践与探索”省级高级研修班定于11月19日开班,现将具体安排函告如下:

一、研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9日-21日

地点:南京鼓楼医院科学会堂3号报告厅(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外地学员请于11月19日14:30—18:30至南京鼓楼医院科学会堂大厅报到入住,南京市本地学员请于11月20日8:20前至南京鼓楼医院科学会堂3号报告厅报到,领取学习资料。

二、研修内容及方式

1.社会工作对社会治理创新的作用和实现路径;

2.疫情防控与医务社工的专业使命;

3.如何推动医院社会工作暨志愿服务工作发展;

4.医务社会工作的实践与探索主题交流研讨;

5.优秀案例与经验交流;

6.参观见学。

本次研修班采用专家集中授课、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1.研修对象:各市医院、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和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政府部门社会工作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社会工作经历并有志于未来从事医务社会工作或公益慈善的其他相关人员。共70人,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请有关单位尽快协商确定参研人员,于11月16日前将经单位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南京鼓楼医院社工与志愿者办公室,电子邮箱:sxhvolunteer@163.com。

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料审核后,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发送确认通知,参加人员凭确认通知报到。

四、其他事项

1.参研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2.参研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免收培训费和食宿费。

3.请于报名时提供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防疫要求:参研人员要按照南京市防疫部门和培训承办单位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报到时提供苏康码和行程卡截图,并确保本人无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培训期间,参研人员需按要求配合测量体温。

5.本次研修班具体培训工作由南京鼓楼医院承办。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京鼓楼医院社工与志愿者管理办公室 杨霈

联系电话:025-6818280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王薇

联系电话:025-68788122

附件:“医务社会工作的实践与探索”省级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点击下载:附件

文件解读链接:关于举办“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实践与探索”省级高级研修班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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