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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1 | 栏目:公示公告 | 点击:次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下限增至1478元
2021年7月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下限由1417.5元增加至1478元,月增加60.5元。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125号令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2021年7月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985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随之调整。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