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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专家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有关单位:\n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宁政发〔2002〕212号)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人才的关心爱护,保障专家身心健康,提高专家生活质量,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今年继续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进行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体检对象和范围\n  2001年(含2001年)以来,从我市申报的,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江苏省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南京市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n  二、体检项目及经费\n  本次体检男性检查17项,女性检查22项。体检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支付,超出以上项目的进一步检查、治疗的费用由专家原医疗费用渠道解决。\n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n  体检时间:2020年4月9日(周四)上午。\n  体检地点:南京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长乐路68号8号楼一楼)。\n  四、体检相关事宜\n  1.开展专家健康体检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专家身心健康的关心,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将体检的文件精神和《专家体检须知》、《疫情期间体检要求》(附件2、附件3)及时转达到每位专家,并协助我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n  2.如各单位已安排专家定期健康体检,则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本次体检。\n  3.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指定一位同志作为联络人员,负责专家体检的统计、通知等工作,并在体检当天全程陪同本单位专家体检,确保专家往返途中的安全。\n  4.请各单位填报2020年专家体检报名回执,在体检当天提交给我局工作人员。\n  联系人:潘露\n  联系电话:68788117\n  附件:\n  1.\n  2020年南京市专家体检报名回执\n  2.专家体检须知\n  3.疫情期间体检要求\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20年4月2日 \n  点击下载:附件\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4/t20200402_1825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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