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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华家新等125名同志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有关单位:\n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6〕320号通知精神,经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华家新等125人已具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6年9月4日起算。\n  附件:2016年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册\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6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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