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京市职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
\n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是什么?\n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参加1个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学习。今年起,高级研修班采用线上专题讲座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我市继续教育平台免费学习。其他继续教育事项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n 二、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查重有什么要求?\n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通过“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查重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2021年全市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均不得超过40%,各系列查重标准由各评审委员会执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市职称办备案。\n 三、2021年我市职称申报条件和截止时间是什么?\n 我市各系列中级职称原则上执行我市现行各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系列高级职称原则上执行我省现行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n 四、如何进行职称申报?\n 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审仍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员需按照各系列职称年度申报评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m.mynj.cn:11097),完成网上申报。经评委会办事机构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递交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其余申报材料原则上均在线上传,无需递交纸质材料。\n 文件链接: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4/t20210428_2899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