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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政策解读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
\n  一、调整依据\n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n  二、调整对象\n  全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人员。\n  三、调整标准\n  (一)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70元调整至500元,每人每月增发30元。\n  (二)高龄补贴按照现行标准和办法执行不变。\n  文件链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7/t20210712_3033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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