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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n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90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活动主题\n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n  二、活动时间\n  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5日。\n  三、援助对象\n  (一)经认定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n  (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分流安置职工;\n  (三)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n  四、工作目标\n  以就业困难人员及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分流安置职工为重点,全力做到“四确保,一力争”。一是确保走访到位,对辖区内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符合认定条件对象上门走访,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二是确保宣传到位,为每一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宣传资料,使其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申报流程及具体经办机构;三是确保帮扶到位,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培训、三次职业介绍服务;四是确保效果到位,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力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均享受到就业扶持政策,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n  五、活动内容\n  1、走访登记,广泛宣传(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6日)。一是组织基层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入户调查,帮助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困难认定,准确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及就业意愿;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为每一名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建立跟踪服务卡、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手册、招聘会、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集中宣讲就业扶持政策。\n  2、收集岗位,集中帮扶(2017年1月9日—1月18日)。一是深入用人单位,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广泛筹措适合的就业岗位;二是畅通就业岗位发布渠道,及时将岗位信息连线社区,方便残疾人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看到相应的岗位信息;三是畅通求职帮扶服务渠道,省、市、区联动,集中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招聘活动,并将就业援助帮扶服务直接连线社区,公布援助电话,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切实帮扶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n  3、重点帮扶,做好统计(2017年1月19日—1月25日)。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着重做好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军队退役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和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工作。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扶持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保证残疾人享受同等的就业权;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各区要组织街道、社区,随时发现、随时帮扶,确保动态消零;对军队退役人员,各区要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落实各项促就业政策,优先提供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各区要加强与企业联系,深入分流职工人数多,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及时了解分流职工的就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信息等一条龙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各区要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创业、结对帮扶等措施,帮助其脱贫。\n  请各区1月6日前将本区专项活动的宣传、入户调查方案及专项招聘活动计划报市就管中心;1月25日前将统计报表、书面总结报市就管中心。\n  六、工作要求\n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扎实推进活动开展。\n  (二)市人社、残联将通过实地走访、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援助后续服务。\n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总结上报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n  联系方式:\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联系人:黄道光\n  联系电话(传真):86590831\n  电子信箱:hdg0824@163.com\n  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n  联系人:褚建\n  联系电话:85383803\n  电子信箱:njscjrjyglzx@vip.163.com\n  附件:1.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n  2.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n  2017年1月3日 \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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