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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刘新民等5名同志具备江苏省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有关单位:\n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38号)精神,经江苏省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南京市档案局刘新民、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张萍、南京市江宁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尹兴英、中山陵园管理局程薇薇、南京市第一中学张璇已具备副研究员资格。\n  上述人员资格取得时间自2016年10月22日起算。\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6年11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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