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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金陵友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有关单位:\n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市政府于2007年设立“金陵友谊奖”,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8年“金陵友谊奖”评选工作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n  一、申报条件\n  (一)热爱南京,对华友好,遵纪守法。\n  (二)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为促进我市对外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n  1.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传授或研发,解决单位技术或管理上的关键问题,促进单位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产生巨大影响力的;\n  2. 积极参与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n  3. 在我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领域工作,人才培养、学术技术成果显著的,或在以上领域推动中外合作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的。\n  二、申报材料\n  请下载附件《金陵友谊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报。\n  (一)纸质材料:\n  《金陵友谊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公章)及相关附件材料:(1)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2)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为保证材料翔实,除《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中有关外国专家主要贡献描述外,申报单位可以就外国专家从事的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作出补充材料说明;如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可将有关报告或批件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n  (二)电子版材料:\n  《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及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另需提交一张外国专家清晰个人正面照片电子版。\n  三、申报程序\n  (一)申报材料须经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区人社局(园区科技人才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n  (二)申报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八份提交交至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n  四、其他事项\n  1. 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曾获得“金陵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n  2. “金陵友谊奖”是我市给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市政府及领导对该奖项的评选高度重视,市领导将为获奖专家亲自颁奖。请各单位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并上报市政府审定获奖专家。其中特别优秀的外国专家将推荐上报中国政府“友谊奖”。\n  联系人: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徐峰、潘霖\n  电 话:83368517、83151773\n  传 真:83213166\n  邮 件:xufeng@naiep.org\n  附件:《2018年金陵友谊奖申报表》 \n  南京市外国专家局\n  2018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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