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即将开展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通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就业创业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n 一、目标任务\n 精准做好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实现实名制登记率100%、就业服务率100%的目标。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在我市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n 二、工作措施\n (一)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服务工作。\n 南京籍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通过省实名制登记系统将分配到各区人社部门,各区人社部门要将名单按照户籍地址、常住地址等信息分配到具体街道(镇),无有效地址和电话信息的应及时向市级退回。\n 具体街道(镇)按照规范要求采取上门入户或电话联系方式,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状况、就业愿望需求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登记,确保于规定时间节点前准确地将调查登记的数据信息录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n 各区人社部门要将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里登记的本地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到相应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并对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就业手续办理、就业见习、就业帮扶、就业创业培训等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与服务。同时,要积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求职和失业登记,提供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n (二)多渠道促进供需对接。\n 各区人社部门要结合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过程,大力挖掘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快完善岗位信息采集制度,做好岗位储备,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特点,不断提高就业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发挥网络作用,全方位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全方位公益性就业信息服务。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领导,定期举办具有特色的专场招聘会,精心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专项活动,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多渠道促进供需对接。\n 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摸底排查,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动提供就业援助。要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提供“一对一”重点就业帮扶。\n 三、工作要求\n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市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区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n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就业促进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主要内容,力争让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并主动寻求就业创业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n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n 2018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