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准南京风之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等享受2018年3季度岗位及社会保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财规〔2018〕1号)精神,经申请人申报、人社部门受理审核,拟核准南京风之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等享受2018年3季度岗位及社保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对拟核准用人单位及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人社部门反映,联系方式:北京东路63号市人才大厦610室,联系电话:86590831。 \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18年11月1日 \n 附件:拟享受2018年3季度补贴名单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1/t20181101_1215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