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有序恢复现场办理调解仲裁业务的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相关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及代理人:\n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市各项工作部署正全面有序恢复展开,为满足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自2020年3月2日起我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n 自3月2日起,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有序恢复现场办理调解仲裁业务。恢复现场办理业务初期,请大家尽量通过服务电话“先预约、后办理”,避免现场集聚和重复往返;现场办理业务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n 为继续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倡和鼓励当事人进行在线咨询和办理,需前往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安保人员做好监测体温 、信息登记等工作。\n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将优化办案流程,拓展争议解决渠道,提升仲裁办案质效。恢复现场办理业务后,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汇报沟通。\n 附件:各级调解仲裁机构服务电话\n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n 2020年2月28日 \n 各级调解仲裁服务电话(9:00—12:00,13:30-17:30)如下:\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2/t20200228_1800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