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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宁人社函〔2020〕21号\n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n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号)、《省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62号),现就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选拔推荐人选范围\n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n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中央、省、部属单位和军队系统不从我市申报。\n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n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n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n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年龄一般要求在55周岁以下,乡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中央、省、部属单位和军队系统原则上不从我市申报。\n  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未能入选者,且未曾入选过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条件的,直接作为推荐人选参加评议。\n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详见附件2。\n  二、选拔名额\n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n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南京市推荐名额共12名,均为专业技术人才指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n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n  2020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推荐名额共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3名,高技能人才6名。\n  三、选拔推荐导向\n  (一)强化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在选拔推荐工作中对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予以倾斜。各区、市卫健委推荐人选中防疫一线医务人员要占一定比例。\n  (二)适当向青年人才倾斜。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各自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中,35岁以下青年人才要占一定比例。\n  (三)加大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一线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推荐非公有制单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优秀人才,并适当扩大占比。\n  (四)注重高素质乡土人才选拔推荐。高技能人才中,乡土人才要占一定比例。\n  四、选拔推荐程序\n  (一)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人社部门盖章后报送。\n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和信用信息查询。\n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选拔拟推荐人选。\n  (四)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n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推荐人选名单报省人社厅。\n  五、入选专家奖励\n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n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公布,由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n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n  由省政府发文公布,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n  六、申报材料\n  (一)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须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填写《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上述专家情况登记表需按选拔推荐程序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档。\n  (二)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单位公示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n  其中,公示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意见中须注明申报人员是否已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n  (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须加盖公章(附件4或5),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档。\n  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6或7);电子档材料须以“特贴+推荐单位”\n  或者“省突贡+推荐单位”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在专家选拔工作结束后不返还申报人。\n  七、相关要求\n  (一)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努力扩大选拔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把对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到好中选优。\n  (二)在选拔推荐中,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的人选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n  (三)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4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n  八、联系方式\n  (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n  联系电话:68788050 电子邮箱:njrsjzj@163.com\n  地\n   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4房间\n  (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高技能人才申报)\n  联系电话:68788118 电子邮箱:307470981@qq.com\n  地\n   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87房间\n  附件:\n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n  2.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n  3.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n  4.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n  5. 2020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n  6.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n  7.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20年4月13日 \n  点击下载:附件\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4/t20200413_183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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