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毕业生档案服务温馨提示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2020届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将至,现就相关热点问题提示如下:\n 1、我市已于2018年6月取消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和就业报到手续,不再办理《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不再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应届毕业生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已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户托管员工档案的非公单位录用的,直接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学校据此办理转档手续。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请告知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回户口所在区(园区)的人才服务机构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未在南京就业、落户或就业单位不予管理员工档案的,档案去向请咨询学校或原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n 2、毕业生查询档案是否寄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在“专题专栏”内选择“南京人才服务平台”(http://218.94.85.5:8315/PS/a/a/index.html)通过“档案查询”栏目查询;手机关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njrcsc123)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档案办理”,在“我要查询”栏目内查询。工作日可拨打咨询电话02584501173查询。因到档量大,整理登记需要时间,公布时间可能有延迟,请大家谅解!\n 3、毕业生档案到我中心之后可以通过南京人才服务平台或“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网上存档手续。\n 4、党员毕业生请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基层党组织。\n 5、毕业生在人才中心存档期间,可将取得的学历材料、职称材料、劳动就业材料、考评材料、党团材料等相关材料及时交人才中心,经工作人员鉴别后补充进人事档案。\n 6、办理档案接转和保管手续没有时间期限要求,请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办理时间。也可关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njrcsc123),在“我要预约”栏目中申请预约,按约定的时间前来办理(南京人才大厦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一楼)。\n 办理预约业务操作如下:\n 第一步:关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n 进入公众号,在底部工具栏内选择“档案办理”——“我要预约”\n 第二步:完成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申请“个人预约”,选择预约办理的事项\n 第三步:选择日期和时间段。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到现场提交材料。\n 毕业生档案接转流程一览图:\n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n 2020年7月2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7/t20200706_2117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