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批南京玻璃纤维厂等21574家企业享受2020年稳岗返还提标的公示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根据《关于加大力度落实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宁人社〔2020〕121号)精神,经人社等八部门联合会审,拟核批南京玻璃纤维厂等21574家企业享受2020年稳岗返还提标政策。公示期8月24日-8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人社部门反映,联系方式: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610室,联系电话:86590831。\n 附件:拟享受2020年稳岗返还提标企业名单\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20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8/t20200824_2378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