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南京博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南京博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n 本委员会受理李延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已按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按照社会信用登记信息地址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伯泉邮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京市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203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n 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n 二O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1/t20210114_2792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