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下一步工作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健全落实各项法治制度、强化人社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效能,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n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n (一)扎实做好事项清单管理\n 一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根据省编办《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4号),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和更新。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认领及指南完善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认真对照省、市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决定,对现存的证明事项,逐项进行再梳理,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汇总形成最新的《证明事项汇总统计表》。三是配合编制网办指南。为提高疫情防控形势下网办渠道的使用质效,确保“事项全知晓、网办能走通、服务不断线、件件能办成”,我局编印《应对疫情公共服务有妙招南京人社网办事项“路路通”》,涉及4大类66条网办问答,通过12345政务平台、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而告之,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n (二)认真履行审批执法职责\n 一是认真履行审批职责。不断提升审批窗口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共办理特殊工时制度许可128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8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及分公司备案33件、企业年金方案备案72件、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审查48件。强化考核机制,注重“客户体验”,窗口平均办件时间不断压缩,网上申请率和审批结果快递免费寄送率不断提高。已连续三年获得全市政务服务“优胜单位”\n “红旗窗口”荣誉。二是及时调整办理权限。对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集体合同审查、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等三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权限调整下沉,并组织对各区(园区)、江北新区的现场业务指导与培训,让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是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告知承诺书》,积极推行“告知承诺”。目前驻市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的部分审批事项已经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n (三)配合做好企业“一站式”开办和注销\n 一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时,同步完成单位社保登记。企业在办理首位职工参保时,社保经办机构调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单位基础信息,补充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参保险种等参保信息,生成企业社会保险档案,免去企业多部门间重复申报。2020年1至12月全市共有42234户新开办企业实现了单位登记与社保登记同步完成。此外,配合做好企业开办专区建设,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二是推进企业简易注销,通过与省单位信息库一次性数据比对以及与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平台对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实现社保登记同步注销。2020年1至12月共有7997户单位实现了社保登记与单位登记联动注销。\n (四)不断完善职称电子证书管理\n 一是划定电子证书适用范围。按照《关于规范我市职称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宁职称办〔2020〕8号),为通过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在市职称办指定职称受理部门初定中级和初级审核通过的人员,提供本人职称电子证书在线下载和打印服务。二是完善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内容。相比纸质证书,电子证书显示的内容信息更加全面,同时提供电子证书查验渠道,设置二维码、在线验证网址和电子印章等多重数字化防伪。持证人可通过“我的南京”扫描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看和证书下载打印。三是强化电子证书数据管理。职称电子证书已纳入南京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实现职称数据共享。\n (五)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n 全市人社系统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制定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n 联合抽查工作。全年度配合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制定并完成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旅行社监管等多项联合抽查执法任务。\n (六)持续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n 实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黑名单”惩戒常态化,2020年共向信用中国(南京)平台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6件,公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例2件,配合市“双清办”将47家企业(个人)列入市场限制准入名单并对23家施工企业及开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全年度主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7741户,依法立案7988件,共为5069名农民工追回薪酬3435万元,按期结案率达100%,有力维护了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n 二、服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n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n 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市技工院校评估制度的通知》(宁人社规〔2020〕1号)、《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宁人社规〔2020〕2号)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300余份合同文本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及向市司法局备案登记制度。\n (二)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案例研讨反馈机制\n 2020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处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60件,处理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12件,主要涉及工伤待遇支付、社会保险稽核及退休审批,以原告身份提起医疗费追偿民事诉讼1件。积极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一审诉讼庭审活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通过电话、线上方式积极组织局相关处室(单位)、区人社部门参加的典型案例分析会,针对新型疑难案件和法规、政策执行中的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n (三)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n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针对就业创业、养老工伤、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社会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效应增加人社普法宣传教育投入与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结合《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等工作,制作并播放人社特色宣传教育动漫;积极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及社会公众参与全国人社法治知识网络竞赛答题活动,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架及海报并在各办事窗口与办公场所摆放,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参加法治宣传活动,持续营造“法治人社”建设良好氛围。\n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n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管工作培训会,邀请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专业人员对局重点行政执法处室(单位)及各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监管能力水平。持续推进都市圈“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南京都市圈人社行政执法系统沟通机制,制作都市圈人社法制系统通讯录,积极通过线上、电话方式交流人社领域科学立法、强化法律风险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工作经验,至安徽省宣城市调研座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结果互认试点工作。\n (五)进一步加强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n 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我局强化使命担当,聚焦“六稳”“六保”,紧扣重点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信用在优化审批服务、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场景应用方面,“完善职称电子证书管理规范\n 加强职称信用体系建设”被评为全省“法治人社”亮点工作;在专项治理方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等级为全省A级;在防护特殊群体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评为全省助残先进集体;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实践与思考》获“法智与法治”征文活动三等奖。\n (六)认真落实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n 贯彻落实阶段性免减缓社保费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第一时间迅速响应,先后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办法》(宁人社〔2020〕33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和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问题的通知》(宁人社〔2020〕142号),全面落实免减缓社保费政策,确保惠企政策第一时间落地。\n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n 下一步,我局持续高质量建设“法治人社”,为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严格对照人社职责职能和权力事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查、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于公共服务与监管的全过程,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次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结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整合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n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与负责人出庭工作。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人社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到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管理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驻点律师的专业优势,参与案前环节,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履职水平的提高;参与案中环节,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复议应诉胜诉率的提高;参与案后环节,总结经验,促进问题整改效能的提高。持续做好负责人出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n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进一步建立完善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范围,严格执行法定制定程序,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向市政府报备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认定与报备无遗漏。\n 四是抓好“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和人社法治宣传。认真落实\n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推广“七五”普法典型经验,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八五”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深化《民法典》、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工伤预防、劳动维权等主题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推进“人社智慧普法”,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在线微课堂、网络微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等普法产品的传播推送,让互联网、新媒体成为普法主战场、主阵地,为南京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1/t20210129_2810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