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南京市2021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与相关部门会商,根据近两年来我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研究确定建筑业、制造业、加工业、运输业以及尘肺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为2021年我市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涉及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我市参保企业,可向市、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预防培训申请。\n 联系人:薛莱,联系电话:68788237、57719658(传真),电子邮箱:370201272@qq.com。\n 特此公告。\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21年3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3/t20210316_2849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