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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
\n  各有关单位:\n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0号)精神,现就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n  推荐工作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单位开展。我市推荐名额:先进个人1名、先进集体1个。\n  二、推荐原则和条件\n  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于攻克科技难题、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本职工作,无私奉献、拼搏攀登,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在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大战大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具体条件如下:\n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n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堪称楷模。\n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n  3.长期在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所公认。\n  (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n  1.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n  2.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集体中有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发展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领军人才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n  3.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协同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n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n  拟推荐人选须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以单位内部公示的方式进行,\n  上网,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简要事迹。其中简要事迹须事先做脱密处理,尤其是不出现入选人才计划、取得敏感成果等内容。\n  经个人申报、单位同意、区人社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形成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省人社厅。\n  四、材料报送\n  请于6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n  联系人:朱敏玺\n     联系电话:68788050\n  附件:\n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n  2.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21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5/t20210531_295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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