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张勇)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
\n 张勇(320121********3916):\n 本委员会受理张勇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已按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按照居民身份证住址向你邮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被退回,且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为空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310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n 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n 二O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6/t20210621_2973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