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最低补贴标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n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1]2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12]99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就调整我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最低补贴标准等事宜通知如下:\n 一、个人缴费标准每档增调100元。2013年度城居保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全市八个档次依次调整为: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六城区五个档次依次调整为: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n 二、政府最低补贴标准增调10元。2013年度政府对缴费人员的最低补贴标准由110元调整为120元。\n 三、政府补贴资金筹集。政府对缴费人员的补贴资金,六城区市、区财政各承担50%;市财政按缴费补贴最低标准对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补贴50%,对江宁区、浦口区补贴20%。\n 四、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南京市财政局 \n 2013年9月22日 \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印发\n 共印70份,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311/t20131104_1053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