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农民工工作督察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国第七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民工工作督察的通知》(苏农工办〔2013〕4号)关于省内各地自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于12月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督察主要内容\n 完成《南京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的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n (一)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等。\n (二)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等。\n (三)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情况。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提高;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司法援助等。\n (四)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情况。提高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等。\n (五)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情况。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尤其是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情况;促进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快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n (六)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情况。落实优秀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城镇落户政策,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等。\n (七)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入情况。坚持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努力方向,探索农民工工作规律,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n 二、督察的方法和步骤\n (一)各区自查(2013年12月上旬)。各区对照上述督察内容,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和新鲜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提出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n (二)部门自查(2013年12月上旬)。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上述督察内容中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内容为重点开展自查。认真总结今年以来落实《南京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情况,梳理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所做的创新,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和重要建议。\n (三)现场抽查(2013年12月中旬)。市农民工办将协调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部分区农民工办有关人员组成四个督察组,对玄武区、鼓楼区、秦淮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现场抽查。督察组的组成、抽查时间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n 方式以听取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选择部分基层单位和重点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为主,督察组与区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及成员单位交换工作意见,进行工作指导。\n 三、工作要求\n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农民工工作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方式。各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督察组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督察工作。各区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周密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n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区、各成员单位在督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将这次督察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工中,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确保督察工作不走过场。各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督察方案,明确督察内容、要求和安排,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破解农民工工作难题的有效办法。\n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请各区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本区全年工作,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尽量通过相关的数据和典型事例全面反映本区工作整体情况、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深入分析农民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于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市农民工办。同时请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总结近年来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市农民工办。\n 联系人:李青、唐伟\n 联系电话/传真:86590949\n 电子邮箱:njsnmgb@163.com\n 南京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3年12月3日 \n 南京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印发\n 共印50份,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312/t20131203_1053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