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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金陵友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有关单位: \n  为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市政府于2007年设立“金陵友谊奖”,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根据计划安排,2014年“金陵友谊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n  一、申报条件 \n  热爱南京,对华友好,投身南京建设,取得突出业绩的外籍专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n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传授或研发,解决单位技术或管理上的关键问题,促进单位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在市内外产生巨大影响力的; \n  2、积极参与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n  3、在我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领域工作,人才培养、学术技术成果显著的,或在以上领域推动中外合作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n  二、材料受理 \n  1、表格下载与填报 \n  请从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www.naiep.org)首页“文档下载”栏下载《金陵友谊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n  2、报送材料 \n  (1)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一式8份; \n  (2)两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 \n  (3)《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一式8份,加盖单位公章; \n  (4)为保证材料翔实,除《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中有关外国专家主要贡献描述外,申报单位可以就外国专家从事的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作出补充材料说明;如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可将有关报告或批件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n  三、其它 \n  1、请申报单位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报送材料及《金陵友谊奖申请表》电子版交至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n  2、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曾获得“金陵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n  3、“金陵友谊奖”是我市给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市政府及领导对该奖项的评选高度重视,请各单位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并上报市政府审定获奖专家。其中特别优秀的外国专家将推荐上报“江苏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 \n  联系人: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 沈海仙,电话:83151298,传真:83213166,电子邮件:shx@naiep.org \n   \n   \n  南京市外国专家局 \n  2014年2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402/t20140226_1053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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