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是推动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打好扶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n 一、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n (一)完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专窗、专柜服务。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专门柜台,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及时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与指导等系列服务。\n (二)加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所需就业岗位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加强对劳动密集、生产服务、加工制造以及农业产业化企业就业岗位信息的搜集,特别是大力搜集适合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特点的生产、操作、运输、服务、管养等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市场、橱窗、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便于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及时掌握岗位需求信息。\n (三)定期举办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把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市场招聘服务。要紧紧结合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求职用工对接活动。特别是农闲和春节前后的农民工返乡返城等时期,要集中举办针对农民工和外来务工群体的各类现场招聘会,更好地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n (四)加强和完善网上就业服务市场建设。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完善网上就业市场功能,将收集的各类用工需求信息、各类招聘会信息、就业政策信息和就业服务信息及时通过网上市场发布,同时配合线下的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更快、更及时地获得就业服务。\n (五)充分发挥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各区要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就业服务形式,充分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场地、服务设备等资源优势,采取免费提供服务场地的办法,引进社会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委托招聘、提供就业信息、举办招聘会等形式,向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临时性、季节性、短工散工和包住宿条件等适应其特殊就业需求的岗位信息,进一步拓宽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渠道,帮助来宁务工人员尽快实现就业。\n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公共就业管理服务制度\n (一)强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强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对来宁求职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及时发放《就业创业证》,对在宁实现就业的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宁就业、参保、维权等提供保障,促进其在宁稳定就业、体面就业。\n (二)强化落实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服务制度。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强化落实对求职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职介服务,及时进行求职登记,掌握其就业意愿、技能特长和岗位需求等情况,并根据求职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推荐适合的就业岗位。\n (三)强化落实就业指导服务制度。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愿望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宣传就业政策,介绍就业市场供求情况与岗位空缺情况,发布和介绍市场相应岗位工资价位情况,指导维权渠道和方式等,使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南京市就业市场用工趋势,理性求职,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成功率。\n 三、进一步发挥街道、新南京人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n 各区要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基础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作用,就近就便地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联系和指导,强化就业服务上下联动贯通,将适合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及时传递到街道(镇),让有招工需求的用人单位能够通过街道(镇)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让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够通过更多、更近、更便利的渠道实现就业。\n 各街道(镇)新南京人服务中心要针对本地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特点,充分发挥好牵头、集中、协调服务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好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四大功能,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以及职业培训、社保经办、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文化娱乐、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居住登记、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党团组织管理等基本服务,促进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快速融入城市社会生活。\n 四、工作要求\n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好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不仅是部门职能职责的要求,更是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别是民工市场所在的雨花台区,民工市场临近的建邺区、秦淮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江宁区、栖霞区,以及因地域交通因素相对偏远的高淳、溧水、六合等区,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需求的多发性和复杂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就业服务,确保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各项就业服务需求能够得到保障。\n (二)完善机制,切实抓好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区要将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重点对象,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努力拓宽岗位筹集渠道,更多搜集和发布适应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等特定群体需求的就业岗位,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n (三)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共同维护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黑中介,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职介行为,重点打击以职介为名坑骗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行为,为广大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求职环境。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用人单位无故收取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保证金、押金、克扣或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违法行为,为广大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营造一个健康的就业环境。\n \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2016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