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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翟毅斌等171名同志具备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各区人社局:\n  按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按学科评审的要求,经审核、公示,同意南京市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认翟毅斌等171名同志具备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见附件)。上述人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6年10月23日起算。\n  附件:南京市一级教师(文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6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0/t20181021_540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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