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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n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n  2019年1月22日 \n  点击下载: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n  文件解读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1/t20200120_1778546.html\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2/t20190212_1402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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