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官方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公布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市教育局,各区人社局、教育局:\n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03号)通知,确认朱丹丹等431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俞燕婷等36人已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王迎鹏等246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李敏等8人已具备幼儿园教师(乡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n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起算。\n  附件:2018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名单\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8年11月30日 \n  点击下载:关于公布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doc\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2/t20181206_1288688.html
Copyright © 2002-2021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网站源码
主办: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维护: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