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于新祥等22名同志具备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n 经审核、公示,同意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认于新祥等22名同志具备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见附件)。\n 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8年10月25日起算。\n 附件: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8年11月19日 \n 点击下载:附件.docx\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2/t20181206_1288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