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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于新祥等22名同志具备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n  经审核、公示,同意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认于新祥等22名同志具备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见附件)。\n  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18年10月25日起算。\n  附件: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n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  2018年11月19日 \n  点击下载:附件.docx\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812/t20181206_1288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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