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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n  为加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以下简称为“基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的通知》(宁人社〔2014〕54号),近期将对基地实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  一、检查内容\n  (一)基地2014年成立以来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及培训效果。\n  (二)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情况。\n  (三)基地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及诚信情况评估。\n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n  (一)自查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各基地管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请于3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情况报送我局。\n  (二)重点抽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1日)。我局将对有关基地开展重点抽查(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n  (三)总结整改阶段(4月22日至5月12日)。综合自查和抽查的情况,对基地进行综合评估。对长期不运作或出现重大违规问题的基地,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基地资格。\n  三、工作要求\n  (一)各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做好备检工作。\n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n  (三)要结合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n  联 系 人:市人社局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处 周健平\n  联系电话:68788113\n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n  2019年3月7日 \n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3/t20190313_1465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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