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官方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市人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
\n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要求,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n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n  (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n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要求,对照省人社厅公布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相应调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n  (二)认真打造“宁满意”政务服务品牌\n  全面推进实施全市人社系统“宁满意”工程,全面梳理我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以及“一城通”、“一照通”、“一证通”、“一指通”、“一栏通”等事项目录,配合市政务办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n  (三)积极转变审批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审批水平和服务质量\n  将告知承诺机制有效引入政务服务工作,用承诺书取代部分证明材料,在人才认证落户等审批服务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等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紧密结合大数据时代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全面取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见面”认证方式,通过信息共享比对,自动精准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或部分环节通过政务服务网、我局门户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网办渠道向办事企群众提供在线服务,在前三季度全省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考核中始终保持第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局“金保二期”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的实时联通。窗口平均办件时间维持在1.1个工作日,前三季度我局驻市政务大厅审批服务窗口在市政务服务绩效考核中均位居全市前列。\n  (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和“互联网+”行政执法力度\n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动态维护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两库一单”,各业务处室(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并将监管信息向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n  (五)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n  全面归集人社信用信息,有效运行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机制,与人民银行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配合,实现企业因拖欠工资受行政处罚信息的自动提取与推送、实时归集和共享。会同税务部门共享使用参保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所申报年度工资总额与职工缴费基数等数据,规范引导参保单位如实诚信申报。\n  (六)强化联合惩戒力度\n  持续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黑名单”惩戒实现常态化,向信用中国(南京)平台推送“黑名单”3起,严重失信处罚单位19起,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起,配合市“双清办”将32家企业(个人)列入市场限制准入名单并对5家施工企业及开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n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n  (七)积极参与省市立法论证工作\n  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对立法征求意见稿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全年完成《南京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南京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若干规定》等各级、各类征求意见共20余件,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论证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n  (八)做好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n  为防范行政行为和经费使用的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行政决定、重大经费使用由法律顾问重点进行法制审核,对拟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审查合同300余份。制发《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合同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n  (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n  在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主体信息等进行公示,及时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制定《南京市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确定30余项行政处罚事项作为重大执法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报备程序。\n  (十)有序开展复议应诉工作\n  2019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在已经结案的26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24件,终止决定2件;积极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庭审。通过对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等业务进一步明确经办规程口径,市社保中心2019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同比减少42%,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比下降86%。\n  (十一)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n  不定期组织典型案例分析会,针对新型疑难案件和法规、政策执行中的新问题,做好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社会保险类违法案件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有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落实。\n  (十二)充分发挥预防调解的基础性作用\n  持续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发展,积极发挥首创精神,实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质量和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1至10月全市两级14个仲裁委员会共接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493件,其中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065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2074人,与去年同期立案受理案件数相比增加6%。目前共审结案件11828件,占立案总数的98.03%,其中调解撤诉结案9242件,占结案总数的78.13%。\n  (十三)加大普法学法力度,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n  加大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力度。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组织庭审观摩。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就业创业、养老工伤、社会保险、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社会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效应,全方位、多视角普及人社政策法规和知识。\n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明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法治人社”建设和“法治南京”建设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南京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12/t20191231_1762002.html
Copyright © 2002-2021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网站源码
主办: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维护:市经济信息中心